準備資料
一、手續準備
1、私車:
定義:機動車所有人為個人
準備資料:車主本人居民身份證 (復印件)

《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》 (原件)

《機動車行駛證》(原件):

特別提示:
若車主身份證信息發生變更(如姓名、身份證號碼)的,須提供有效的情況說明或變更證明;
車主委托他人代為辦理機動車報廢業務的,還須提供《授權委托書》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
2、單位車輛:
定義:“機動車所有人”為單位
準備資料:組織機構代碼證 (復印件加蓋鮮章)

《機動車登記證書》(原件)

《機動車行駛證》(原件):

《授權委托書》(原件加蓋單位鮮章):

被委托人身份證 (復印件)

二、報廢流程

三、車輛保號
填寫《報廢機動車是否保留原機動車號牌號碼申請表》并簽字/蓋章
私車:車主簽字按手印;單位車輛:加蓋公章。
(備注:公務號牌、制式號牌車輛保號,應先交由上級管理部門進行審批);
該機動車在車輛所有人名下3年及以上;
車輛所有人信息須與車管所登記信息一致;
請在報廢前,核實車輛所有人信息是否與車管所登記信息一致。若不一致的,應在申請車輛報廢前,先行到車管所變更身份證明;
必須將機動車違章、違法記錄和交通事故記錄全部處理完畢;
在符合上述條件的情況下,車主還須在辦理機動車報廢登記手續后6個月內購買新車且辦理新車的上戶手續。